第二百七十二章 史上最美(4/5)

是朝鲜民的公敌,押送的军士捕役心中暗暗叫苦,知道这一趟行刑不好走,说不好,自己这些只是给摆上了道,可能要比问斩的还早一步落地哩。

但是国王的命令就是天令,任何都不能违背,否则就是死路一条。

可是出乎所有的意料之外,这一路走下来,居然十分的平静,别说劫法场的没有,就是老百姓,也是老老实实的站在两旁,不管越过雷池半步!

是不是所有的风雨前,都是格外的宁静?

今天主事的是骑在马上紫冠蟒袍的刑曹判书洪臣先(朝鲜国内的六部称作六曹,跟当时明朝一样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工、刑。其首长称判书,相当于中国的六部尚书。

这刑曹判书洪臣先一直都是金鸿天的政敌,此刻抄斩金家,他可是花了大力气的,所以皇帝要处斩金鸿天一家,他就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!

今天看得出来,他很是威风得意,骑在马上,路边的都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恐怖气息:杀气。——腾腾的杀气。

在刑场上,最应该有杀气的是刽子手,今天主斩的是刽子手李肃。可是此刻的李肃却是显得无比的紧张,尽管他砍过的不计其数,他的弟子也有上百,可是他砍的手也老了,皮肤充满了皱纹,尽管如此,在昨天的行刑场上,他还是一气砍掉了三个恶贼的

今天不一样,今天的他是那么紧张。

从来,只有犯惊怕,而不是他惊怕。

他李肃永远不必怕,怕的只是那些要给砍的。

可是今天却不一样。

他看得出势非同寻常:押送的队伍每走一段路,彷佛随时已准备好,随时都要跟劫囚的强敌血溅长街似的。

李肃很相信命运回和报应,他当上了刽子手后,就连扒饭的时候,都会感到一血腥味,徐徐咽下;就连洗澡的时候,他从井里打出来的水照淋下,闭眼的一刹,彷佛也觉得自己是沐在艳幽幽的血水中。

这就是作孽,这就是偿还。砍的多了,始终自己也会被砍。因为他每次断送别生命的同时,他也在断送自己的福荫。

他不想这样下去,可是他没有选择,他小的时候就是一个乞丐,流落街,差点饿死,是一个刽子手收养了他,结果,他就了这一“行”虽然无敬之,但亦无敢不畏之。

这年,谁也不知道有一天会落在谁的刀上。

李肃今天不想来,可是洪臣先点名就要他主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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