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再断奇案(2/10)

亲,别说当官,就算是当个小吏都不可能,就算有天大的本事,也是无用。

朱传宗在翰林院边读书,一边风闻一些内幕等等,早把大梁国的事看透了。

不过既然皇上看重他,为了汤家的江山请他审案,他还是要尽力办案,他可不是为了什么别的,只是想替老百姓伸冤。虽然他一个能力有限,可是能出一点力,就要出一点力。

朱传宗把案子的所有卷宗都看了,大概知道了案。这个案子的嫌犯李某仁是吏部员外郎,正五品官员,那天他亲自驾着一辆马车,在闹市中奔驰,可是马车失控,连撞二十八,撞死了二十个。

刑部审案的结果是这样:李某仁当天发觉一名可疑男子跟踪他,想要杀他,于是驾车逃跑。在逃跑途中,不辨方向,冲闹市群之中。案发后,刑部提请仵作和医院的大夫对疑犯进行鉴定。经鉴定,李某案发时范胡,中了邪,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。

朱传宗见案件一目了然,并没有什么复杂的,李某仁是吏部的官员,如果有隐疾,怎么能当官呢?

朱传宗当即请原来审案的官员前来询问,那官员很是客气,不过微笑着回答:“这病说来就来,不是能控制得了的。要不是突然发作,那还怎么能叫中邪呢?再说要是早发现了,李某仁就不能当官了,也发生不了现在的惨案了。”

朱传宗虽然知道他在胡说八道,可是也没证据指责他,就请他回衙门去了。

他想了许久,摸不找绪,适逢吴思远来访,急忙请教。

吴思远听了案,微微一笑道:“大学问见长,事故还是时通时塞。所谓事有反常即为妖,这件案子有两个绽。一是那李某仁明明是正选官员,犯了罪却有拿中邪这么荒诞的说辞来替他开罪,他的身份必有可疑。二是那些受害能闹到皇上耳边去,也不是寻常的手段。俗话说民不与官斗,李某仁堂堂五品京官,普通百姓撞死一百个也就撞了,谁能把他怎么样?如今却身陷案中,可见被害中也有内啊!??”朱传宗得了指点,恍然大悟。在审查时,就从两方的身份着手,这才水落石出。原来李某仁不仅是吏部员外郎,还是左丞相李毅衡的堂侄。而受害也不全是平民百姓。其中有个十四五岁的罗姓少年,是大理寺少卿的公子,偷跑出家来上街游玩,没想就遭受横祸。

朱传宗查阅案宗,发现一开始受害家属都已经同意接受赔偿,只有那位大理寺少卿不肯和解。不知怎么后来其他家属也变卦了,跑去衙门闹事,这才惊动了皇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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