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五章 林夫人(4/5)
元芳:不会,从视频上看,这个是一个很跋扈,视百姓如
芥的
,怎么会提出补偿,而且要收小
孩作
儿呢!只能说明他
了亏心的事,想尽快了解此事!
狄仁杰:对,J做出这样的结论会不会,是迫于压力呢?因为会上J最后补充说“小朋友一家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”说明J清楚自己不能自圆其说!
元芳:还有,J的会并没有提及谈判时的录音问题,现在手机等便携设备都有这个功能,这个录音是在林禽兽,不知的
况下录的,这一点从林禽兽的谈话内容就可以做出判断,应该说录音是一个很好的旁证啊?
狄仁杰:对,不错,此案疑点甚多。这样吧,你出去在打探打探!
一个时辰后,元芳急急忙忙赶了回来……
元芳:大,我们还是回去吧!这里不可久留啊!
狄仁杰:此话怎讲?
元芳:我出去稍作打探,发现……民……怨……沸……腾;乡民道……路……以……目;偶尔喃喃自语:“百姓是个,法律是个毛”;大
我先送你回去,我在这里打探就好了,万一有了民变……你还是走吧!
狄仁杰:元芳,你我私访到此,迁延已久,不如到新梅园酒店小酌,你看如何?
元芳:大万万不可,那里是是非之地,如果有什么不测,酒店的摄像机的硬盘就会坏。而J没有视频就不能断案;而且,如果您去洗手间万一有
给你被掐的感觉,使你不能呼吸怎么办?万一您失踪,那就更麻烦了,J要48小时后,才能立案啊。万一您给
杀了,我得像贵州的五兄弟一样,骑着摩托千里追凶,能不能追到不说,即使追到,J又说违法,我怎么办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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